陳某與王某、劉某沖等裝飾裝修合同糾紛壹審民事裁定書
发布时间:
2023-12-11
審理法院: 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
案 號: (2021)遼0213民初6251號
案 由: 裝飾裝修合同糾紛
裁判日期: 2022年10月09日
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
民事裁定書
(2021)遼0213民初6251號
原告:陳某,男,1963年6月22日出生,漢族,住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。
委託訴訟代理人:陳某捷(系原告之女),女,1991年5月20日生,漢族,住大連市甘井子區。
委託訴訟代理人:周小舟,系遼寧添贏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被告:王某,男,1990年8月23日出生,漢族,住瓦房店市。
委託訴訟代理人:羅華帝,系遼寧華爵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被告:劉某沖,男,1989年8月31日出生,漢族,住瓦房店市。
委託訴訟代理人:羅華帝,系遼寧華爵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被告:許某艷,女,1989年10月29日出生,漢族,戶籍地:黑龍江省穆棱市,現住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。
原告陳某訴被告許某艷、劉某沖、王某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,原告於2022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對被告劉某沖、許某艷的起訴。
本院認為,原告申請撤回對被告劉某沖、許某艷的起訴,符合法律規定。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,裁定如下:
准許原告陳某撤回對被告劉某沖、許某艷的起訴。
審判員 宮紹輝
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
書記員 連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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