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連懋業企業管理合夥企業、大連雅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、借款合同糾紛首次執行執行裁定書
发布时间:
2023-12-11
審理法院: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
案 號: (2023)遼0202執2370號
案 由: 執行
裁判日期: 2023年04月14日
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
執行裁定書
(2023)遼0202執2370號
申請執行人:大連懋業企業管理合夥企業(有限合夥),住所地遼寧省大連莊河市鞍子山鄉鞍子山村(政府西側樓服務大廳202室)。
執行事務合夥人:文某豪。
委託代理人:王偉,系遼寧添贏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被執行人:大連雅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,住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人民路55號。
法定代表人:李某。
被執行人:李某,男,1968年10月23日出生,漢族,住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。
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大連懋業企業管理合夥企業(有限合夥)與被執行人大連雅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、李某民間借貸糾紛執行一案中,申請執行人大連懋業企業管理合夥企業(有限合夥)於2023年4月6日向本院撤銷執行申請。本院認為,此系申請執行人對其民事權利的合法處分,應予准許,本案應當終結執行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項、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立案、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》第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,裁定如下:
終結(2023)遼0202執2370號案件的執行。
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。
審判員 劉子齊
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
書記員 閆 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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