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某莉、江某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民事壹審民事裁定書
发布时间:
2023-12-11
審理法院: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
案 號: (2022)遼0202民初4263號
案 由: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
裁判日期: 2023年04月20日
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
民事裁定書
(2022)遼0202民初4263號
原告:杜某莉,女,漢族,1971年3月18日生,住大連市中山區。
委託訴訟代理人:翟一丹,遼寧添贏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被告:江某,男1980年8月21日生,漢族,住大連市甘井子區。
被告:趙某俊,男,1981年10月19日生,滿族,住大連市金州區。
委託訴訟代理人:劉馨蕊,遼寧奉仁(大連)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委託訴訟代理人:劉珈彤,遼寧奉仁(大連)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原告杜某莉訴被告江某、趙某俊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。原告杜某莉於2023年4月3日經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,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。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二十一條、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一項之規定,裁定如下:
本案按原告杜某莉撤回起訴處理。
審判長 劉 璐
人民陪審員 郭 燕
人民陪審員 郝宏曉
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
書記員 蘭美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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